光绪三、四年的灾荒遍及各省,除了北五省持续干旱以外,苏北、皖北、川北、甘肃及奉天部分州县也持续干旱,江西、福建则大水成灾,同时浙江、湖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台湾等省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洪涝灾害。以清政府当时的财政状况,根本无力赈济“丁戊奇荒”这样持续几年、遍及各省的大灾荒。此时洋务派积极主持组织了赈灾,主持赈灾活动的洋务派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,多方筹措赈银赈粮,积极救济灾民,为后世留下了不少有益的经验。
洋务派等筹集的赈灾捐银大致可分为三类:
一类是捐官所得。早在乾隆年间,出于赈灾需要,在边远如甘肃等省区即有“捐监”的做法,不过当时都只是给予监生资格而已。道光年间,也曾奏定过捐输章程,捐者也仅止封衔而已。同治中期的闽捐和光绪二年的津捐,对所捐官衔仍有限制。在光绪“丁戊奇荒”中,为了赈济数千万嗷嗷待哺的饥民,清政府只好允许重开捐纳,而且由捐资格发展为捐实官,从知县、知州到知府、道员,均可用捐输银钱的方式买到。光绪三年七月,在曾国荃的奏请下,清政府发给他虚衔实职空白执照各二千张,他除了在山西就地开捐外,还派人到商贾富足之区如天津、上海、汉口、宁波各处及皖、湘、闽、粤、桂、川、浙、赣各省设捐输局,按捐输数量的多少,分别给捐者不同的官衔和官职。后来,河南帮办赈务大臣袁保恒等又奏请户部发给空白执照,捐官可至道、府、州、县四项实官,该省在苏、浙、皖、赣、粤等省有捐局。“丁戊奇荒”中,北方灾区用此法集捐赈银多达四五百万两以上,这种卖官鬻爵的做法,致使人心侥幸,名器之滥,无异于饮鸩止渴,正如李鸿章所说:“鬻爵数万,不过活人数千,言之痛心。”
另一类是绅商义捐。南方各省绅士富商“素多急公赴义”,他们得知北方遭受特大灾荒之后,苦口苦心,多方劝集,“贫士捐膏火,妇女脱簪珥,百工减佣资”,很快集成巨款,并派代表亲自携带义捐赈银到灾区,发放到灾民手中。光绪三、四年,江苏廪生严作霖等人就曾到直隶、河南、山西各省发放赈银。五年,又携带赈晋余银五万多两赴直隶任丘等地办理工赈,兴修被洪水冲毁的河道。这些绅员“遍历灾村,抚问疾苦,处处认真”,在赈济灾民中起了很大作用。浙江绅士布政使衔江西补用道胡光墉在这次灾荒中,为陕西捐银5万两,为河南、山西各捐银1.5万两,为山东捐银2万两,制钱3100串,另有新棉衣3万件,“合计银钱米价棉衣及水陆运解脚价估计已在二十万内外”在整个灾荒过程中,洋务派官员多带头捐献,捐银从几百两到上万两,这种方法不仅效果好,而且为后世发动社会力量捐资济困,提供了有益的借鉴。
第三类是华侨捐款。在洋务派的活动下,新加坡、小吕宋、暹罗、越南各埠华侨多向北方灾区捐款。李鸿章奏请派候选知府柯振捷、候选同知高廷楷等人到以上各地潮州籍华侨中劝捐,捐额高达“百数十万之多”,在各省开捐之前首先解济数十万,李鸿章称“收缴转运均极迅速”,“实为赈案中未有之盛举”。
与此同时,外国传教士也卷入赈灾活动之中,出现了另一种救济方式———“洋赈”。不过他们的目的是以赈济灾民为手段,吸收教徒,扩大教会组织。当时,在华北灾区活动的外国传教士约百人。这是外国传教士第一次在中国有组织、有计划地从事救灾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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